10.3969/j.issn.2095-0918.2014.12.001
《食品安全法》修订重在质量
关于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与抽样检验制度
《食品安全法》修订稿第14条、第18条、第83条分别设立了对食品的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抽样检验等三项制度,其目的是运用检验手段严加监管.但这种设计的必要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有缺陷.
食品安全法、修订、风险评估、风险监测、抽样检验、三项制度、检验制度、经济性、合理性、运用、设计、缺陷、监管
F2 ;DF3
2015-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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