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案例点评
争议焦点 ”三包”日期惹争议,7天包退如何算?案例回放:王先生最近遭遇了一件关于”三包”日期的乌龙事件,他打来电话投诉道:”明明是厂家的产品有问题,还没使用就坏了,难道不应该退货?7天包退这个7天究竟该怎么算?”原来,他在去年年底购买平板电视机时,与经销商约定在12月8日送货、安装并调试.送货安装当日,王先生即发现,电视机液晶屏上有一个坏点.消费者向厂家反映情况后,厂家于12月15日上门检测,并在维修检测单上明确标示:”有一个起泡性坏点”,建议消费者凭此检测单联系经销商退货或换货.但是,当王先生找到经销商时,对方却表示,根据购机发票开具之日起算,电视机购买已经超过7天,因此不能退货.王先生认为电视机还未开始使用就计算”三包”日期,而且购买之日与送货日期之间本来就有一个月的间隔,这样的计算方法有欠妥当,故来电向12365质量热线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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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O22
2013-04-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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