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0918.2003.08.013
试论WTO保障措施与我国《保障措施条例》
保障措施被视为保证多边贸易体制稳定运行的"安全阀",它在特定紧急情况下,允许缔约国为保障本国经济利益而免除其在有关协定中承担的义务,从而对已经造成的严重损害进行补救或对严重损害之威胁可能造成的后果加以避免.我国的《保障措施条例》汲取WTO《保障措施协定》的有益经验,为我国的产业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保障措施、多边贸易体制、本国经济利益、协定、稳定运行、损害、紧急情况、法律依据、产业保护、缔约国、安全阀、义务、条例、免除、经验、补救
F7(贸易经济)
2004-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