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0918.2002.06.006
全面贯彻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新要求着力整顿家庭装潢建材市场新秩序
@@ 2001年12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10项国标”),对室内环境污染提出了明确的控制要求.10项国标已从2002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10项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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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4-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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