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0918.2001.06.011
WTO/TBT案例分析新西兰与欧盟关于乳酪产品措施的争端
@@ 根据争端解决程序(DSU)第4条、贸易技术壁垒协议(TBT)第14条以及关税贸易总协定(GATT)第22条,新西兰驻日内瓦贸易代表于1997年3月24日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DSB)和欧盟贸易代表提出,要求与欧盟进行磋商.新西兰认为欧盟制定的划分标准,将产于新西兰的某些乳酪制品划入非直接乳酪制品,从而令这些乳酪制品无法享受新西兰根据各国签署的关税减让表.此举剥夺或损害了新西兰根据WTO协议应得的利益,并且欧盟的这些磋商也违反了诸多的WTO协议,具体包括:
案例分析、新西兰、欧盟、乳酪、产品、措施、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制品、争端解决机构、争端解决程序、世贸组织、划分标准、关税、总协定、日内瓦、减让表、非直接、损害、签署
F7(贸易经济)
2004-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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