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下沉式执法模式研究——以闵行区的探索为例
在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前期,在政府不断简政放权的过程中,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量的下沉是满足社会发展的一个标志性的行政举措,对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保证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执法力量下沉,也是权力下移的过程,基层行政机构及部门有更大的执行权力,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强了社会综合管理职能,是进一步务实双基工作,特别是由社会管理向社区治理转变的好的做法.下沉式执法模式的研究,是针对执法力量下沉前存在的问题和执法力量下沉后对安全生产形势的改善展开研究,对比分析执法力量下沉对安全生产监管的影响,综合评述下沉式执法给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开展、消除企业的事故隐患所带来的益处.
2018-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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