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徐泾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告别“72家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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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徐泾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告别“72家房客”

引用
企业出租闲置厂房获利的行为,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在厂房内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这个责任该由谁负责?是企业,还是租赁单位,抑或是个人?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得将厂房(仓库)、场所、设备或工程项目.出租或者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把存在安全隐患的厂房(仓库)、场所、设备进行出租。

企业主体、责任、青浦区、《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条件、工程项目、安全隐患

TU714(建筑施工)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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