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32X.2015.01.007
辽宁省改革农机补贴管理体制
2014年,辽宁省按照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减政放权,便民利民的要求,在鞍山、锦州、铁岭市的14个县(市、区)149个乡镇开展了通过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的试点工作,有效地缓解了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集中办理的压力,提高了办理效率,节省了费用。试点地区平均每位购机者可以少走30 km 路程,节约2天时间,户均节省约300元。各试点乡镇的电脑系统与各级纪检部门连接,通过设定资金兑付时间,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予以监督,有效保证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给购机者。此项改革激发了农户购置大中型、高性能作业机械的积极性,试点区域关键作业环节的农机具数量持续增长,农机装备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辽宁省共新增拖拉机25045台,玉米收获机械4622台。
辽宁省、深化改革、农机补贴、试点工作、玉米收获机械、行政服务中心、乡镇、农机购置补贴、作业机械、补贴资金、装备结构、主管部门、政府职能、行政审批、试点地区、监察系统、监察机关、纪检、关键作业、电脑系统
S23;F83
2015-0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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