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保田诉锋陵案的另重解读
在中日关系因钓鱼岛之争而风雨如磐的敏感时刻,历经4年有余的久保田对锋陵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在南京中级法院落下帷幕.2012年12月2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了锋陵侵害株式会社久保田中国专利权(ZL99110929.5作业车的履带装置)的事实,判决锋陵停止制造、销售上述侵权产品,并向久保田支付80万元的损害赔偿.此案的判决让不少存民族主义思想的人失望了.此前,不少行业人士乐观地认为在中国境内,我国法院不可能判定日方企业胜诉这类专利侵权案.但是,事实不以人意志为转移,如你今日之所见.那么,此案说明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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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TN7
2013-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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