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体现”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群众第一”的执政理念,强化基层组织责任和工作手段,做到权责一致,更好地凝聚民心、服务群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13年起,农机购置补贴方式将由”农民差价购机、省级统一支付、企业结算补贴”改变为”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操作以县乡为主.根据新疆人民政府要求,自治区农机局、自治区财政厅为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操作程序,明确规定了”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基本程序,精心设计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审批表》,力求做到简政放权、利农便农、公开公平、安全高效,真正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直接落实到农民手中,体现到民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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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6;S23
2013-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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