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32X.2010.05.012
新修订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诠释
@@ 2010年3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26号令颁布了新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农业机械三包规定>),将于2010年6月1日起实行.1998年3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同内贸易部、机械上业部、农业部等6部委颁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同时废止.
修订、农业机械、机械产品、修理、退货、责任、工商行政管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农业部、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颁布、信息化、工业、废止
R95;O22
2010-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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