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32X.2008.06.010
解读《物权法》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修正案
@@ 1.<物权法>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人们都认为机动车的产权变更应以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即以”过户”为依据,不办理过户手续就不承认机动车的权属发生了转移.但是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否定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只有办理”过户”手续才生效的制度.
解读、物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过户、所有权转移、管理部门、制度、时间、权属、登记、承认、车辆、产权
DF5;D92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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