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32X.2003.06.035
浅谈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规定:”由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则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作用基本相当,两方负同等责任”.那么,根据什么来确定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呢?第一是路权原则,其次是安全原则.
道路交通事故、违章行为、责任、行为共同、处理办法、安全原则、当事人
U4(公路运输)
2004-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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