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460.2009.06.024
追踪”外贸炭”——丹凤县”12.15”特大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案侦破纪实
@@ ”外贸炭”是用于出口的木炭,其烧制需要消耗大量的木材,属于高耗林、低附加值的产品,烧制1吨木炭需消耗10吨左右的木材,对森林资源破坏极大.2001年陕西省政府发布通告在全省停止木炭的商品性生产经营活动:2004年10月,国家商务部、海关总署、林业局联合发布公告禁止出口以木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
追踪、外贸、丹凤县、收购、盗伐、滥伐、林木、侦破、木炭、生产经营活动、烧制、森林资源破坏、木材、消耗、海关总署、发布、低附加值、出口、省政府、商务部
F30;TP3
2010-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