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043.2011.23.056
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支持
目前,我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立法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缺乏矿产资源保护的单项立法,矿产资源环境监管立法体制不佳,采矿权人、探矿权人的监督制度不健全,法条笼统可操作性差、法律制度空白点多等方面。加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立法,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开展矿产资源的专项立法和地方立法,强化资源型城市环保立法措施,改革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
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法律支持
F830(金融、银行)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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