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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9-6043.2011.09.053

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的矛盾分析

引用
近年来,尤其是2008年允许法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参加司法考试后,司法考试制度对法学教育形成了前所未有挑战,法学教育已经无法回避司法考试这个大背景.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没有本质的对立关系,司法考试并不会影响法学教育,而是如今的社会背景和时代的变迁将二者的关系置于了矛盾之中.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其实是相辅相成并互为促进的,若想实现这二者的良性互动,就需要对彼此进行改变,构建以法律基础知识和社会需要并重为导向的法学本科教育模式;形成具有深厚法学修养与高素质法律人才倍出的司法考试制度.

司法考试、法学教育、困境

G420(教学理论)

大庆师范学院教研项目阶段性成果JY1023

2011-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20-1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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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6043

23-1057/F

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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