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043.2009.11.055
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信息公开建设
近几年来,屡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充分说明了市场信息不对称.其表现是消费者获取的产品质量信息、企业信用信息以及政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信息严重失衡.消费者对权益保护执法信息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拓展.信息公开应遵循让消费者最大程度地获取信息的原则,并且根据信息的内容时效性和公开的实用性,采取通过定期出版物公开、网络公开等方式来实现,让消费者准确地了解所需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信息公开、引导消费
F713.56(国内贸易经济)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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