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177.2017.04.001
关于公布首批“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有关能源企业:为落实《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392号)、《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国能科技”2016”200号)等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申报和评选工作.经过专家评审、公示等工作程序,确定了首批示范项目.
互联网、智慧、能源企业、示范项目、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组织实施、专家评审、能源发展、工作程序、自治区、直辖市、新疆、通知、申报、评选、科技、国家、公示、改革
F27;F4
2017-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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