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一体化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1”9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根据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财建”2010”662号)要求,现将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一体化、示范工程、model、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乡建设、工程建设管理、计划单列市、住房、应用示范、项目申报、财政部、自治区、直辖市、科技部、建设部、能源、国家
TP3;TU9
2011-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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