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显著差异的原因分析
2013年是财政部强制企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自我评价报告的第二年,根据《中国上市公司2014年内控白皮书》中所述,2013年沪深两市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中,共有四家公司公布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意见存在显著差异。 BH公司和天津T公司,其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结论为整体有效; S公司,其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但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整体有效; Q公司,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但其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整体有效。这一差异引起了我的兴趣,同时,虽然2014年内控白皮书所披露的是这些上市公司2013年的内部控制情况,有些过时,但由于2014年的相关报告和年报已经公布,在有明确后续处理办法等资料支撑的情况下,对2013年这些内部控制的问题研究将更加客观和完善,这也是我选择2013年这些事项进行分析的理由。本文将对上述差异进行分析并找出其中的原因。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内部控制评价、差异的原因分析、评价结论、显著差异
F270;F830;F426.7
2016-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4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