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罗马法与日耳曼法的差异
在人类法制史的历史长河中,罗马法与日耳曼法在其中占据着重要的历史地位,并至今都产生着巨大的影响.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所谓的日耳曼法,是指西欧早期封建社会时期,适用于日耳曼人的法律的总称.在法的形成时间上,罗马法的形成时间大大早于日耳曼法,前者形成于奴隶制社会时期,后者形成于人类封建社会早期.在法的内容丰富程度上以及立法水平和立法技术上,罗马法也比日耳曼法更加丰富、先进.二者虽年代久远,但对后世仍有巨大的借鉴价值,在立法技术和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之下,二者在内容和形式上所呈现的明显差异,总体看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产生所依赖的经济和生产方式的差异
罗马法、日耳曼法
D904.1;G80-05;G63
2013-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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