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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0559-7218.2014.04.039

作家为谁代言?——以人民为中心的文化作品创作机制研究

引用
新世纪文化作品创作机制受到消费文化、大众文化、娱乐文化、商业文化、媒介文化的多重夹击,这使得文学生产方式发生位移,文学阵地由传统媒体转向了新媒体,文学批评标准由专业人士到普通大众,文学创作主体由作家到写手等;也使得文学消费方式发生转换,从以读者为中心到以书商为导向,书商、出版人的商业化营销模式使文学消费成了符号经济与粉丝经济,以及由此带来的文学作品格调不高、深度消失、哗众取宠等一系列问题,其严肃性、文学性、思想性、人民性亦大打折扣,文学媒介化、文学政治化和文学产业化己成为不争的事实,这一切逼迫我们重新思考作家写什么、为谁写、为什么写的问题,这不仅关涉文化作品创作机制、传播机制、接受机制、组织机制和批评机制及其相互的关联,还关涉一个核心问题:作家应该为谁代言?

以人民为中心、创作机制、作品创作、文化作品、心的文化

D61;I206.7;B262

2014-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6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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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花

0559-7218

52-1008/I

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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