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59-7218.2014.03.019
本刊联合贵州城乡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继续推行“双稿酬制”
为推动汉语言文学的发展,繁荣中国文艺,我刊与贵州城乡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协商,决定自2013年第九期(总第527期)起,继续对我刊(A版)发表的作品实行“双稿酬制”。
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稿酬制、贵州城
D922.291.91;F299.233;I206.5
2014-0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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