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短篇小说
一如长篇小说有它的律则,中篇小说有它的规制,短篇这族部落,也自有其不可逾越之矩。这种不越之矩是一种习成。是读者、作家和研究者们长期默成的同可,谁逾越了这种彼此默认的同可,就会遭到读者和批评家的指责。比如你把芝麻小事写成了西瓜大的小说,把鲜嫩的麻雀美味注水弄成了肥鹅的大腿,如此这般,人们就要指责,就要以警告的容忍和唾弃做为对你写作的惩戒。这也就形成了对短篇写作的许多要求和规矩。如对短篇韵味的要求;对语言精准的要求;对构巧的要求;对人物三笔两墨,就要灵灵现现的要求。凡此种种,要求多了,它就成了牢笼;成了铁窗里的人物和景色;成了人们只可望之、不近之的少数人的收藏。其实,没有必要一定要把短篇弄成鼻烟壶那样的艺术,弄成橱窗的艺术。说到底,把画画在蛋壳上和画在宣纸上的效果是不一样的。李可染的《万山红遍》和鼻烟壶里的“八旗人物”是完全的两类,可又同属着绘画艺术那一大抵的派祖。
短篇小说
I207.427;I712.074;I046
2014-0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2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