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109.2022.01.004
再论书法审美之"雅俗共赏"
书法之美美在雅俗共赏,这既是中国书法艺术审美特性之一,也是其审美大众化的表现.多年来,书法圈内外不断有人质疑书法审美的雅俗,认为雅俗不同的书法风格不能调和、不能"共赏",这是对书法"雅俗共赏"一词的歪曲.本文认为,书法审美之雅俗应当指不同类型的欣赏者,厘清这一观念,才能正确开展书法欣赏,引导当代书法家自觉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实现书法艺术应有的社会功能与人民大众审美标准的接轨,才能真正彰显书法艺术的社会意义和美学价值.
书法审美、雅俗共赏、人民性
239
2022-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