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738.2009.07.004
"两高"打击假劣药品司法解释解读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5月13日公布了<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9号)(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5月27日起施行.<两高司法解释>很好地解决了药品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假劣药品、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违法犯罪行为、药品监督、严厉打击、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刑事案件、销售、衔接问题、生产、若干问题、法律保障、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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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药事组织)
2009-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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