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738.2008.08.006
基层药监执法适用简易程序应注意的问题
@@ 简易处罚程序在县级药品监管中应用较为广泛,笔者在实践中发现基层药监部门在执行简易程序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处罚法规使用不当、相对人权利不明、手续不全、证据不足、法律文书有缺陷等.其共同特征是:把简易程序简单化,忽略了证据要件和规范要求,以致出现无效处罚等情况,一旦有请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撤销和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基层、执法、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程序、相对人权利、证据不足、药品监管、药监部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规范要求、共同特征、法律文书、执行、应用、县级、问题、使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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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药事组织)
2008-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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