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管理,有效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在城乡药品供应中的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7”505号)要求,确定我省为全国零售分级管理试点省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企业、设置、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监督管理、用药安全、药品供应、通知、人民群众、国家、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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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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