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738.2007.04.006
基层药监部门如何监管药品生产企业
@@ 当前,药品市场秩序整顿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药品生产企业已再次成为监管和整顿的重点环节,作为监管前沿的基层药监部门在药品市场秩序整顿过程中担负着重要职责.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规确立的"行政许可与监督检查"的原则,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职责主要集中于省市药监部门,基层药监部门在对药品生产企业监管的法定权限存在缺陷.但是作为"属地管理",基层药监部门也有保障药品安全的责任,需要"守土有责".这就要求基层药监部门更加主动的参与到药品生产秩序整顿的具体工作中,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那么,基层药监部门如何监管药品生产企业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基层、药监部门、企业监管、药品生产企业、市场秩序整顿、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属地管理、重要职责、药品安全、生产秩序、监管职责、监督检查、责任、缺陷、权限、前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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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药事组织)
2007-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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