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殊药品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试行)
@@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特殊药品重大事故信息,有效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殊药品、重大事故、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药品管理法、人民共和国、有效加强、事故信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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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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