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明星代言迷信』
我国的明星代言发轫于上世纪80 年代.在明星知名度和"面孔可信度"的加持下,广告热播,产品畅销.我的父亲,就曾在看了电视上明星做的广告后,省吃俭用为我买了一台本地产的收录音机.
彼时,演艺明星在世人心目中的地位甚高,其言行举止、着装穿戴往往具有示范性,例如喇叭裤的风行.这种尊崇与好感,能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互信.然而,在注意力经济盛行的大背景下,明星和粉丝的这种"互动",作为商业营销模式的内容之一,也容易变成"爱屋及乌",一些人不加辨析地相信明星为某个商品献上的好评,以至于付出代价.
2021-08-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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