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7238.2017.04.008
山东省地方人大立法的程序机制研究—以设区的市为中心
新立法法对地方立法权的修改使得地方立法体制发生重大变革,山东省地方人大立法工作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形成了独具一格的地方特色,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以地方人大立法的程序机制为视角,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优化地方人大立法的科学性与民主性,应注重地方立法项目的规划、强化论证程序、优化立法审议程序、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地方立法的民主协商机制及其程序规则等.
地方立法权、立法程序机制、正当法律程序、人大主导立法、设区的市
D927(中国法律)
山东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2016年度课题“山东省地方人大立法的程序机制研究——以设区的市为中心”的阶段性成果
2017-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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