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3154.2007.01.002
论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立是我国宪政的基础
国家与社会,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分立为政府权力的行使划定不可逾越的界限,构成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宪政本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冲破了几千年来我国"强国家、弱社会的"格局,造成国家和社会的二元分立,为我们进行政治制度的创新,建立宪政民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国家、社会、二元分立、宪政民主
D0(政治理论)
2007-04-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