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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3154.2003.01.034

法的职业性和法的形式主义

引用
法律家及其职业理性的形成和发展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法律的权威和信仰得以确立的关键.东西方法律的不同发展造成了法律职业理性的形成各有不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制建设的初创阶段,必须立足法的形式主义理论基础,才能真正确立起法律职业理性,进而树立法的权威性.

法、形式主义、法律职业、理性、法律、权威性

D90-052(法的理论(法学))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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