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36/j.cnki.cn11-4513.2018.05.002
2种划分标准下不同人群健身行为主观幸福感的比较研究
为了给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提供具体的指向,采用问卷调查法、心理测量、数理统计法,首先,通过聚类分析将调查样本聚合为5个使用体育服务人群,分别为"低服务"经常锻炼人群(23.5%)、"知识高关注"部分经常锻炼人群(17.7%)、"高服务"部分经常锻炼人群(6.4%)、"参加/使用"体育活动/服务人群(42.9%)、"不参加/使用"体育活动/服务人群(9.5%).其次,通过ANO?A分析对不同健身行为人群的主观幸福感水平进行比较.结果显示,在"参加体育锻炼"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之后,"健身质量"成为居民获取主观幸福感、感知美好生活的主要影响因素.居民因为全民健身行为获得的主观幸福感"增量"主要发生在2个阶段.在第1个阶段,当一个原本不参加体育锻炼的居民开始参加体育锻炼后,主观幸福感有可能得到明显提升.体现在"经常参加锻炼"人群、"参加锻炼却不达标"人群的主观幸福感显著高于"不参加锻炼"人群.在第2个阶段,当一个参加体育锻炼的居民因为使用体育服务而获得优质的健身体验时,主观幸福感有可能得到明显提升.体现在"高服务"部分经常锻炼人群、"知识高关注"部分经常锻炼人群的主观幸福感显著高于"低服务"经常锻炼人群、"参加/使用"体育活动/场地人群.最后,针对不同人群提出建议.
全民健身、全民健身行为、体育参与、健身质量、健身需求、体育服务供给、主观幸福感、体育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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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1(体育理论)
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设-科研基地建设-京津冀体育健身休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11协同创新中心市级科研类PXM2017_014206_000016;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社科计划面上项目SM201310029002
201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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