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4385.2011.03.011
基于法律思维能力培养的法学教育改革刍论
我国法学教育改革应该以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为核心,树立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构建包含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法律思维知识课在内的合理的法律课程体系,引进诊所法律教育,重构法学实践教学,实行案例教学等启发式、发现式教学方法.
教育改革、法律思维、案例教学、诊所法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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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2.0(高等教育)
2011-1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44-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