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4385.2007.03.018
法治行进中的行政审判
怎样运用国家司法权监督、制约国家行政权力,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这是依法治国原则对行政审判提出的重大命题,也是法治进程中行政审判的使命之所在.为此,应将抽象行政行为、部分内部行政行为等列为司法审查对象,以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放宽公益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限制,拓展行政诉讼的被告,减少对行政诉讼主体资格的限定.进而,使行政审判为法治社会的达成、法治国家的实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依法治国、行政审判、受案范围、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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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1(司法制度)
2007-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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