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05.2019.05.014
同性恋"形式婚姻"的择偶标准 ——基于对国内某大型形式婚姻网站征婚广告的内容分析
同性恋"形式婚姻",即一个男同性恋者和一个女同性恋者通过履行法律上的结婚手续或(和)举行婚礼而缔结婚姻关系,成为一对有名无实的夫妻.对国内某大型形式婚姻网搜集到的1200份征婚广告进行内容分析发现,同性恋"形式婚姻"择偶标准主要集中在生理条件、经济条件、社会地位、个性特征、人品、地域等几个方面.通过将同性恋"形式婚姻"择偶标准与异性恋婚姻择偶标准进行对比可以发现,二者同中有异,原因在于同性恋"形式婚姻"择偶标准的形成受到了文化的型塑、父母的期待、他者的审美、现实的需求等四个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在社会主流文化对同性恋的接受度比较低、同性婚姻在法律上尚未合法化的当下中国,"形式婚姻"未尝不是一条在法律、习俗与个人真实性向之间求得折中的可行路径.
同性恋、形式婚姻、征婚广告、择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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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3.1(社会学)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全面二孩'政策对江苏人口变迁的影响研究"16SHC00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苏北发展与社会治理研究"2017ZSTD018
2019-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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