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05.2013.02.019
民事诉讼“部分调解”模式的实证分析——以法官个体性经验为中心的考察
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发展的生命力来源于法官在司法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和形成的实践理性.通过滨州中院法官对特定类型案件有关调处的实证调查,从个体性经验中总结归纳出民事诉讼“部分调解”模式的特点在于二审以判决的形式确认部分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效力,进而从法官审结的个案中审视此模式的应用规律,发现此模式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在于如何使多元化赔偿义务主体间的责任分担明确化.此模式的运作机理具有鲜明的地方性和实用性特色,对此进行实证分析能够更好的把握我国民事诉讼调解案件的类型划分和发展态势,提升民事诉讼调解回应司法需求的能力.
民事诉讼"部分调解"模式、法官个体性经验、实证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D925.1(中国法律)
2013-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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