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05.2011.02.027
动的艺术与静的艺术——艺术本体新论
从全局上审视所有世间存在的艺术品--艺术家或非艺术家创造的用于审美需要的物质文化实体产品,会发现人们对艺术品的解读只有两种方式--有些艺术品以运动的形式被解读,另一些艺术品则以静态的形式被解读;或者说,前一种艺术品具有固定的先后解读秩序,必须严格按照时问序列遵从艺术品的先后构成秩序方可被解读,这些艺术品有文学、电影、电视、戏剧、音乐、舞蹈等;而后一种艺术品则以纯粹的静态形式被直观,这些艺术品有绘画、雕塑、摄影、建筑等.依据艺术品的构成秩序和解读秩序而将艺术品划分为动、静两大类,标准清晰,容易被一般艺术接受者所掌握,同时这一标准也比较能够揭示各种艺术品的本体特征,涵盖力和统摄性强,所以我们倾向于按照这一分类标准构建新的艺术格局.
艺术本体论、动的艺术、静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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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艺术理论)
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数字艺术哲学研究"09BZX060
2011-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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