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05.2006.02.040
挪用客户保证金行为的法律性质之探析
证券公司普遍存在挪用客户保证金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危害性十分大.客户保证金与商业银行客户存款不同,不发生使用权的转移,证券公司无权使用该资金.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挪用客户保证金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我国<刑法>没有规定相应罪名,对这种行为定罪量刑,是为法律之漏洞,需要完善.
保证金、挪用、行为、性质
D920.4(中国法律)
2006-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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