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979X.2007.05.023
对于药品专利保护的探讨
利用需求弹性理论、公共经济学原理及健康权与专利权属性比较等方法,结合TRIPS协议和国外的相关实践,研究药品的可及性问题.利用TRIPS协议中有关弹性规定的空间,保护我国创新尚未成熟的民族制药业.我国应优先考虑眼前急迫的需要,如解决缺医少药问题,然后才是逐步满足长远的需要,如鼓励自主知识产权.笔者认为,必须有步骤地完善药品专利制度中与药品可及性相关的制度,才能解决或缓解我国目前面临的绝大多数药品获得的困难.
药品可及性、药品专利、健康权
9
R95(药事组织)
2007-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