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540.2003.04.012
论农村土地物权制度建设
本文认为:应把农村土地所有权与城镇土地作统一化安排,对农村土地物权制度进行改革,设立专门的机构,统一行使农村土地所有者的权利;把农村土地使用权物权化,从法律上明确农民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性质,赋予农民物权人的法律地位,行使物权人的权利.同时,国家也应该对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做出一定的限制.
农村土地、特权制度、所有权、使用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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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农业经济理论)
2006-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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