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153.2019.01.007
论权利的平等塑造与国家治理理念转型 ——基本养老保险并轨的制度逻辑
201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开启了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性嬗变的历程.这一法治举措至少在两个层面展示了其制度逻辑:一是实现公民权利的平等塑造,构建立足宪法平等权的公民养老保险法律保障;二是将养老保险回归至"以人为本",保障人权的制度定位,彰显了国家治理理念从注重经济发展、追求效率正义向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追求公平正义的转型.按照这一制度逻辑,并轨的养老保险制度应当坚持发展型社会保险理念,树立合理的公平观和效率观,进一步强化政府的责任.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平等、治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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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42.67(保险)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劳动就业公共服务法治保障体系研究"13BFX140;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与劳动权保护研究"15FXB026;北京市法学会课题"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社会法问题研究"〔项目编号:BLS2018B004〕、中国法学会课题"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CLS2015C57〕、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劳动法制问题研究"PTRW1814
2019-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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