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153.2012.01.006
关于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思考
在我国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和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最基本途径。就山东省的实际情况来看,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存在着法律法规支持力度不够、企业管理层存在认识误区、工会组织存在身份模糊和协商能力欠缺等突出问题。为了全面完善和推进我国的工资协商制度,(1)要努力健全国家和地方的关于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这是最根本的保障。(2)政府以及主管部门要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中发挥主导和监督作用,这是重要保证。(3)工会组织要摆正身份,履行职能,调整工作重心,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调查研究,成为工资集体协商的强有力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利益、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会维护职能
D412.6(工人运动与组织)
2012-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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