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153.2009.06.083
业主自治与推动基层民主建设——从私法自治到公共参与的路径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改革,城市社区不断完善,逐渐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空间.业主自治作为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新型民主的增长点.业主自治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为基础,以业主委员会为中心,代表社区居民共同利益,培养公民的民主自治精神.是从私法自治连接到公共事务参与的桥梁.作为基层民主的"摇篮和训练场",必将成为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新的重要推动力量.
业主自治、业主委员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基层民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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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1(民法)
2010-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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