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153.2008.02.004
工会在劳动纠纷处理过程中的作用和责任——兼论工会在劳动纠纷处理事务中不作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我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的过程之中,工会可以而且应当有所作为.对于劳动纠纷的处理,工会应当积极作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反思基层工会组织在2007年末的裁员风波中的沉默,固然有制度上的障碍影响了工会作用的有效发挥,但是通过努力工会组织肯定可以树立自己的权威,否则不但会失信于劳动者,甚至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工会、社团法人、劳动纠纷、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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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12.6(工人运动与组织)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指导项目05SJD820007
2008-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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