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153.2003.06.001
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由于目前劳动关系确立不规范、协商代表主体不到位、集体协商机制不健全、劳动关系法制不完备等因素,我国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仍处在初创不完善阶段.为了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需从健全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职代会制度、三方会议制度、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等十个方面做大量的工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关系、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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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46(劳动经济)
2004-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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