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142.2019.05.009
什么是“审美生命”——席勒“审美教育”论再考
弗里德里希·席勒在《美育书简》(1795)中,提出了“审美生命”的概念,认为“人类每次都通过审美生命(das (a)sthetische Leben)重新被赋予人性”.尽管“审美生命”在席勒的审美教育论中占据着中心位置,但它却几乎从没被当作过研究的对象.席勒美学的主题并非自律性艺术,而是如何创造“审美生命”以及不受规定性目的制约的“生活艺术”.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察“审美生命”:第一,“审美生命”虽然欠缺某种规定性,但也正因为如此,它潜在地将无限的规定性包括在内,所以“审美生命”可以使以无限性为特征的“人性”变为可能;第二,“审美生命”可以美化周围的世界,这是因为“审美生命”将周围的事物从目的和手段的关联中解救出来,并因此将受到了严重制约的微小事物转换为无限;第三,“审美生命”因为处在“自然生命”与“道德生命”之间,所以自律性也就得以出现在他律的自然之中.从这点来看,“审美生命”是两面的:一方面,它是实现作为目的的道德生命的手段;另一方面,它在摆脱理性的排他性法则、为人类重拾人性这一点上,也是目的本身.在这一点上,“审美生命”具有独特的地位.
弗里德里希·席勒、美育书简、审美生命
B83(美学)
2019-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6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