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142.2009.03.007
论《反垄断法》的社会公共目标——以《反垄断法》的实施为契机
中国应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而制定、颁布的<反垄断法>,是国家基于"公平与效率"的价值追求对市场竞争进行规范的重要法治举措与制度安排.因此,中国<反垄断法>必然要立足社会本位,以确保市场竞争均衡有序、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为社会公共目标.同时,中国理应以<反垄断法>的实施为契机.采取相应措施贯彻和实现其社会公共目标.
《反垄断法》、社会公共目标、有序竞争、秩序均衡
D912.29(法学各部门)
2009-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1-46